發布日期: 2024- 12- 20 16: 10 | 瀏覽次數: | 字體:[ 大 中 小 ] | 信息來源: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索引號 | 739458829/2024-85108 | ||
組配分類 | 公告公示 | 發布機構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體裁分類 | 通知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關于余姚市2024年第二批集中受理工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申請和工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續簽協議的通知 | |
各醫療機構、工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 根據《寧波市工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甬人社發〔2017〕136號)和《關于規范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經辦服務工作的通知》(甬社保〔2022〕18號)的有關規定,現將余姚市2024年第二批集中受理工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申請和2025年度工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協議續簽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增協議機構申請受理時間、申報條件及申請材料 符合條件的余姚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可申請納入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申請條件見附件1),請于2024年12月25日前向余姚市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余姚市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如下: 地址:余姚市譚家嶺東路2號政務服務中心1樓A區113辦公室 聯系人:王老師 電話:0574-62703290 1.符合申請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條件的需填寫《工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協議管理申請承諾書》(詳見附件2)。 2.符合申請工傷保險定點康復服務機構條件的需填寫《工傷保險定點康復服務機構協議管理申請承諾書》,并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 二、續簽協議機構年度自評、續簽時間及注意事項 1.余姚市各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定點康復服務機構和定點輔助器具配置服務機構協議將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請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將《年度自評表》(詳見附件4)交余姚市社保經辦機構。 2.協議續簽時間: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8:30-12:00、13:30-16:30),請相關服務機構隨帶單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到余姚市譚家嶺東路2號政務服務中心1樓A區113辦公室。 3.本次續簽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有效期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經考核合格的協議機構應在上述時間內完成工傷保險定點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協議簽訂,逾期未簽訂的視作自動放棄工傷保險定點資格。
3.工傷保險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申請所需材料 4.醫療(康復)協議機構年度自評表( 年度)、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機構年度自評表( 年度).doc 余姚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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